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漳高管规〔2024〕6号
各镇人民政府,靖圆镇村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单位:
经研究,决定废止3份区管委会文件。被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文件目录(共3份)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的文件目录(共3份)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 1 |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漳州高新区科创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漳高管规〔2023〕9号 |
| 2 |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漳州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 漳高管规〔2023〕11号 |
| 3 |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漳州高新区鼓励企业“退城入园”若干措施》的通知 | 漳高管规〔2023〕16号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