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管委会于2024年9月24日印发《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漳高管规〔2024〕5号),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平竞争,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
二、主要内容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文件起草单位提出初步评估清理意见,区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梳理汇总。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将拟废止的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区直相关部门意见,并经过律师顾问合法性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经过清理,认为区管委会及区办公室的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实际已经很难再予以适用,决定予以废止。
三、注意事项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漳高管规〔2024〕5号)中被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废止。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楚贞,联系电话:6289951
解读机构:漳州高新区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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