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漳州市移交的群众信访举报件中涉及高新区的群众信访举报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核查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颜厝镇路边村下庄某电动车商行,很多新、废旧电池堆放仓库一楼,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接件后管委会二级调研员张有利立即带领区生态分局、科经局、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仓库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电动车商行涉嫌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关于群众反映“颜厝镇路边村下庄某电动车商行,很多新、废旧电池堆放仓库一楼,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区生态分局、科经局、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电动车商行涉嫌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区生态分局立即对该商行所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漳高环责改字〔2021〕016号),责令其将该部分废旧铅酸电池按危险废物存放标准规范贮存,并于2日内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公司处置。
该商行在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下,将该部分废旧铅酸电池过磅称重,并运回仓库独立区域规范贮存,同时委托有资质单位福建省大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该部分废旧铅酸电池进行转移,消除安全隐患。

管委会二级调研员张有利带领执法人员到信访件所指颜厝镇路边村下庄201号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现场监督该商行将废旧铅酸电池装车运往过磅点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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